厂房装修,办公室装修,消防报建 装修+消防一站式服务
全国服务热线 13667171192
消防验收备案news center
联系我们Contact us
全国咨询热线13667171192

东莞厂房办公室装修公司

公司地址:东莞市星河一路星河时代

联系电话:13667171192

公司邮箱:285035045@qq.com

行业新闻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解答(一)

作者: 发布时间:2026-08-06 21:33:54点击:154

信息摘要: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解答(一)

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常见问题解答(一)


一、建筑面积超过500平方米的茶楼的装修工程是否属于特殊建设工程?


答: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》(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8号)第十四条罗列了建设工程具有的特殊情形,其中,第(六)项规定“总建筑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、录像厅、放映厅、卡拉OK厅、夜总会、游艺厅、桑拿浴室、网吧、酒吧,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、茶馆、咖啡厅”。


二、酒厂内设计有综合粮库,该建筑共五层,总建筑面积为9134平方米,建筑高度为22.5米,主要功能区有谷壳摊凉区、破碎车间、谷壳库、粮库、粮食破碎区、破碎堆放区及粮食打包区。该栋建筑是否按照现行的《酒厂设计防火规范》及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?


答: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016-2014(2018年版)第8.2.2条明确规定了粮食仓库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。《酒厂设计防火规范》GB50694-2011第7.1.3条规定了酒厂的厂房、仓库是否设置室内消火栓的情况,并罗列了可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的情形,其中包括粮食仓库。综上,当综合粮库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时,其中的粮库(即:粮食仓库)区域可以不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,其他区域应设置室内消火栓系统。


本文标签:
在线客服
联系方式

热线电话

13667171192

上班时间

周一到周五

公司电话

13667171192

二维码
线